行业资讯

关于贯彻落实《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》及《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     为引导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,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,优化产业结构,推进节能减排,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,2013年1月15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《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》[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(2013)第3号](以下简称《准入条件》)。
     公告要求有关部门、相关企业在建筑防水卷材项目投资管理、土地供应、环境评价、能源供给、质量和安全监管、信贷融资以及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等工作中要以本《准入条件》为依据,《准入条件》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。
     为加强建设防水卷材行业的准入管理,监督执行《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发布了《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原[2013]19号)。《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自3月1日起实施。
     《准入条件》的发布实施,将对解决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诸多问题(如产业结构不合理,产能严重过剩,产业集中度低,低水平的重复建设,市场竞争不规范,技术创新和人才严重缺乏等)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,是指导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利好政策。
     贯彻落实好《准入条件》及《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是2013年行业的重点工作,为此,我们将采取包括组织重点企业进行宣贯等一系列措施加以落实,使行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,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。
    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对《准入条件》的贯彻落实,对照《准入条件》的要求进行完善和提升,共同推行防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     重点企业宣贯活动和其它一系列贯彻落实的措施,活动时间、地点将另文通知。
     联系人:
           尚华胜  电话:010-57811535   传真:010-57811532  手机:15901181454
           邮  箱:huasheng578@163.com
           陈  岳  电话:010-57811531   邮箱:chenyue@cnwb.net
来源:深圳防水网